尽管自2007年起就更改越南货运代理协会(VIFFAS)的名称,但在多次“延迟”之后直到2013年1月4日,内政部发布了决定(1)将上述名称更改为越南物流业协会。(VLA),被视为有关部委和行业的批准。
因此,越南的货运代理业花了20年才能进入国际物流发展趋势,而在越南的《 2005年商法》颁布之后又花了8年的时间,第一次将物流服务列为商业行为。 可以说,从货运代理改成物流的名称是物流业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如果不是胜利的话),这使越南的物流业度过了“羽翼未丰”的时期,长期以来受到本地和国外专家的好评。
货运代理与物流服务
实际上,在越南以及其他地区和国际的国家中,货运代理服务和物流服务是平行发展。 货运代理和物流服务提供商 (logistics service provider: LSP) 的活动具有不同的目标和方法。 尽管货运代理逐渐像过去的几十年那样扮演承运人的角色,而不是作为授权方(代理商),但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可能会进行综合物流活动,以向客户提供通常称为3PL物流服务的整包服务。
另一方面,货运代理与承运人在向客户提供运输服务方面的区别并不十分清楚,例如基于业务方法,即资产指的是实际承运人,非资产承运人是指交付人,或在某些国家/地区也称为非船只运营共同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同时,因为物流提供者不仅仅进行运输,所以容易将运输服务提供者与物流服务提供者区分开。
FIATA(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于2004年形成了一个新概念:货运代理和物流服务(2)属于该联合会的同一类别。 根据这种理解,物流服务与货运代理服务共存并共同发展。
越南物流服务进入发展期
在越南,根据《 2005年商法》,物流服务业应理解为包括货运代理,运输,仓储,装卸,港口,内陆集装箱仓库 (Inland container depot ICD) ,清关和进出口等服务。
在初期,特别是在颁布《企业法》和执行世贸组织一体化承诺之后,物流服务业的建立具有一定的优势,吸引了外国投资以促进该行业及其人力资源的发展。目前,越南物流业的印象并不逊色于该地区其他国家,越南的物流服务业务已经成熟,可以与外国同行合作和竞争。越南商品所有者已经开始更加信任并主动使用国内服务提供商的物流服务。
物流意识已经从国家管理,物流服务提供商以及服务用户(商人,制造商,加工者,进口商和出口商)发生了变化。 供应链和物流的管理概念已迅速成为企业生命中其他管理知识中的主要知识。 这是一个非常可敬的事实!
在WTO物流服务一体化开放的门槛上(大多数物流子行业最晚到2014年),尽管东盟的物流一体化(2013年)对能力和竞争力存在担忧,但一些专家提供了分析如下:与其他服务业一样,越南的物流服务业已经显着成熟,抓住了学习和积累经验的机会,其中大多数都经受了许多挑战,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的危机中。越南的LPI(物流绩效指数)已经证明了这一事实,世界银行(WB)最近对其进行了调查并宣布了这一数据,以及越南多年来的进出口贸易增长率。
因此,物流服务业从货运代理发展,与该地区其他国家相比以及货运代理的发展历史(发达国家的物流)都走得不太慢。
越南物流业发展之路
越南物流系统以及物流服务业发展的责任不应由VLA独自承担。它应由国家,相关行业和协会,物流服务提供商以及享受物流服务的客户共同处理。
该协会应创造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以下是协会未来活动和计划的建议:
1. 在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的人力资源中进一步提高物流意识和知识。可以通过交流和培训来完成,以证明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发展国民经济和发展企业中的巨大作用。
2. 在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之间建立紧密联系,以促进合作,形成集成的物流服务链:
– 投资技术,设施,以确保高水平的物流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 开发3PL,4PL物流服务,并准备好从商品所有者那里外包物流的趋势。
3. 更好地发挥与国家连接的桥梁作用,适时提出改善和提高物流服务市场透明度的政策,为物流服务企业提高竞争力和专业性提供必要的支持。
4. 利用国际,区域一体化的机会,尽量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 随时准备与拥有全球专业网络的物流企业合作。
5. 建立物流协会联盟(如船东,商品所有者,海港,经纪人等的协会),最终形成全国物流协会(3)。
尽管从货运到物流的20年发展可能相当缓慢,但他们为VLA创造了许多前提,以完成“雏形”时期,并成为越南物流业发展的先驱。